我院医保物价管理科成立于2016年5月份,是由原来的医保科和物价科合并而成。原医保科成立于2002年12月,物价科成立于2014年3月,为更好地规范医疗保险及医院收费管理,2016年5月,经院长办公会研究,取消我院医保办及物价科编制设置,成立医保物价管理科。科室现有员工7名,主要负责医保政策咨询、转诊转院、门诊慢性病办理、离休管理、工伤管理、医疗服务价格维护等各项工作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1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医院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,认真贯彻执行和积极宣传各项政策。
2、根据医保政策规定,制定本单位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3、监督检查本单位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、规定、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4、审核患者人证核实情况和以及结算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。
5、指导结算中心完成住院参保病人医疗费用数据信息的传输、结算工作。
6、负责职工、居民参保病人门诊特殊病、外伤和转诊、外购药,特药的审批备案工作及负责离休、工伤保险病人的审 批报销工作。
7、负责全院医疗收费、药品价格和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。
8、负责维护和管理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数据,负责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医疗服务项目工作。
9、做好与上级医疗经办机构管理部门的联系工作,按要求定期报送结算材料,及时收回医院垫支统筹金。
10、负责医院新增医疗收费项目的成本测算及上报审批工作,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。
11、根据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定额管理办法,定期汇总分析本院参保患者所发生医疗费用情况,负责制定本院医疗保险 费用内控指标及监督落实工作。
12、负责处理患者关于医疗价格与医疗保险的来信、来访和投诉工作。
13、接受县医保经办机构管理部门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,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14、负责与临床科室、医技科室以及相关科室的物价服务沟通工作,做好相关培训工作。
15、负责完善医保、物价文件的资料整理以及归档工作,协助其他职能科室共同完成各项任务。
医保物价管理科全体员工将竭诚为全县群众服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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